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郴州市辖县,位于湖南东南部,耒水中游。处湘南中山低山区东部,地貌似蚕形,便江、永乐江流经境内。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,年均温17.5℃,年均降水量1464毫米。矿藏有煤、铁、锰、铜、铅、锌等,是全国重点产煤县和商品煤基地县之一。京广铁路、107国道、1833省道贯穿县境,便江可通航。工业有煤炭、水电、冶炼、机械、化工等。民间传统冶炼工艺独特,是有名的“冶炼之乡”。农业主产稻谷、油茶,兼产甜橙、林木。是湖南的主要侨乡之一。马田镇新市场闻名湘南。纪念地有烈士陵园。名胜古迹有观音岩、侍郎坦、汉三侯祠、明代太平寺和鹅凤寨塔等。解放军高级将领黄克诚为本地人。